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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燃” ——经营公司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3/12     浏览次数:    

为深刻汲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隐患,经营公司迅速组织各物管处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结合南京雨花台区居民楼火灾案例的经验教训,常青街道、天一家园等项目处立即组织开展电动车安全消防培训,提升业主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含山县政务中心、井岗镇政府等项目处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电动车火灾案例警示片和消防安全提示。同时,公司对在管小区的出入口、宣传栏、单元楼道的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车安全停放宣传海报和温馨提示,并向小区居民宣传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讲解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安全隐患,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二是组织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公司迅速部署,多措并举,组织各物管处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巡查机制。天一家园小区将两处架空层停放的电瓶车全部清空,后期将选择合适的停放点用于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天鹅湾花园小区增设室外电动车停车区域,规范电动车停车;品味紫园、高刘、城改·公园首府等小区项目处对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堆放杂物等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形成整改闭环。同时,新时代广场项目处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增设监控探头和灭火器,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控,提供便捷高效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服务;含山县政务中心、井岗镇政府项目处组织专人对电动车充电桩电气线路、消防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电动车日常充电检查、巡查力度,积极排查消防隐患,巩固专项整治实效。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了业主的电动车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氛围。同时,经营公司将继续强化电动车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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